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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Web2.0的自组织八大构成及其赢利模式
[ 2006-10-3 0:56:00 | By: mynet ]
 
    互联网2.0时代的赢利模式与服务模式的自组织对应,呈现出鲜明的自组织特征:网站、企业和服务方作为一方,用户作为另一方,加上第三方相关方,三者在商务、广告行为的参与、服务、组织、推广、价值分享等方面进行越来越细致紧密的分工协作,三者之间的身份区别日益模糊,三者之间的界限逐步被打破。

    互联网2.0网站区别于传统赢利模式的关键点在于让用户参与商业流程的全部过程,让生产者、贸易者和消费者三者合一。在这个过程中,最先需要作出改变的是网站的服务平台和服务结构。从服务平台角度应该完善服务内容的用户参与,包括更加可控的用户选择权、调动用户积极性的机制、对于用户自动化行为的监控等等;从服务结构的角度应该完善服务的内部组织管理,让员工的意识从对立的“服务者”的立场转变为融合其中的“用户自服务的引导者和满足者”,比如在互联网2.0时代的自组织赢利模式的要求下,每个员工都必须同时成为网站的使用者,这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增加用户体验的问题,员工成为网站用户既具有传统的完善网站服务的意义,更具有将自身与用户的感受全面融合一体的意义——从某种角度看,网站必须让用户产生自己就是网站的主人的感觉从而积极参与和发表意见、控制流程,网站也必须让自身产生自己就是用户的感觉从而让自身的服务从双向度实现服务与被服务的融合。

    所谓自组织的赢利模式,是建立在自服务的基础之上的一种赢利模式。自组织的主要构成包括:

    一、自计划。让用户获得参与和推动自组织的计划服务机制。

    二、自评价。让用户在自组织活动中进行外部和内部的双重评价。

    三、自监控。给予用户必要的自组织信息,让用户掌握全面的和个别的自组织数据以指引自身的行为。

    四、自交易。让用户决定采取一般虚拟等价交换还是虚拟的物物交换的交易方式,自主决定交易的领域、流程、比值、信用管理、信息记录等等。

    五、自约束。提示用户的行为底线,引导用户更加积极、更加有意义、可以产生价值的行为。

    六、自激励。用户的自我激励并不仅仅来自用户个人,而是来自他的自组织活动所产生的关系和内容的总和。

    七、自联系。以全息模式提供用户的条约性的、无轨迹的社会化人际网络,并且在现实中予以验证。

    八、自传播。用户选择自身的传播取向、传播价值转化方式、传播手段和方式方法。

    由上可见,自组织的八大构成既在用户自组织活动中得以体现,同时也在互联网2.0时代的自组织赢利模式中得以体现,两者互相交融和促进,形成互联网2.0经济的基本的自组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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